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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说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说今年广东的五一休假方案被撤销,今天就有了确切消息了:广东转发国办通知 要求省内各单位不再调休。
全文如下:
南方网讯 3月27日,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关规定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09]6号),要求全省各地、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办发明电[2009]6号文关于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要求,不再进行调休。

昨天:
3月25日上午9时,广东省政府召开“五一”黄金周新闻发布会,正式公布“五一”放假全套方案:5月1日至7日放假,其中1日为国家法定节日,2日、3日为周末,4日、5日与9日、10日对调,6日、7日为带薪年假。
今天:

平时的工作日,这个时间是不可能在这里写这些东西的,今天特殊,我休假。
关于休假,还真的有几句话可以说呢。
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,我们公司的带薪年休假办法是:满半年有3天,满1年不满3年的有5天,满3年不满5年的有7天,满5年的就有10天了。记得去年年休假的票(休假时除了申请登记,还得交休假票的)都已经发到我们手里了,因为是08年的休假,从08年1月1日算起,我入职也有半年了,就有3天的假。当时还想着怎么用这3天呢。可是后来我出了一星期的差,一回来,嘿,休假办法变了: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公司采用新的年休假制度,满1年才能享受带薪休假,满1年不满10年的统一是5天假期,10年以上的才有10天休假,之前发的年假票作废,重新发放年假票。这下公司炸开锅了,尤其是那些老员工,来的早的,本来有7天、10天、12的,这下一下子缩水成5天了,这还了得?怨言是少不了的,不过也没办法,还得照着办。